男子伪造公文持假调解书欲独吞房产,北京西城法院判决来了

时间 2023-08-05 09:57金融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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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月8日晚上,孙女士和嫂子、外甥正在家里看电视,突然有人敲门。门一开,几个人冲了进来。其中一个拿着房产证说买这个房子,让房子里的人赶紧搬出去。

全家人都被眼前的景象弄糊涂了。房子怎么卖?这套房子是孙女士父母留下的遗产。她和弟弟孙各有50%的产权,各有房产证。孙女士的房产证在自己手里,也没人说要处置房产。

第二天,孙女士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子的情况。工作人员查看后回复,早在半年前,她的弟弟孙就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了民事调解书。大致内容是孙和孙女士是夫妻,孙女士已经去世。经孙父子协商调解,孙独自继承了该房屋的产权。工作人员在阅读了孙提交的调解书等材料后,认为符合办理房屋转移登记业务的相关规定,按程序将房屋产权人变更为孙。后来,孙又把房子卖了。

孙女士和孙是兄妹,并没有去世。这份调解书一定有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专程到法院核实调解书,确认是伪造的。不仅如此,就连孙当时提供的两本房产证上记载的他和孙女士各占50%的产权都是伪造的。不动产登记中心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几天后,孙被派出所传唤到案。

在法庭上,孙表示认罪,但否认伪造房产证和调解书,坚称不知道这两份材料是伪造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本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业务,其告知工作人员的内容与伪造的民事调解书内容一致,涉及孙家人及亲属隐私,外人不得知晓。孙具备伪造民事调解书和产权证的条件。本案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伪造产权证和法院民事调解书,持上述材料将其与孙女士共有的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其主观故意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客观上实施了伪造行为。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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