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公积金贷款

时间 2023-07-23 09:49公积金贷款

肇庆公积金贷款怎么样?大家都知道公积金贷款购房可以享受低息贷款,少还利息! 对于肇庆公积金贷款额度、肇庆公积金贷款条件、肇庆公积金贷款利率、肇庆公积金贷款政策以及办理肇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下面小编为大家一一罗列出来,一起来看看吧。

肇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申请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要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注:(1)职工提取本人公积金余额后,须继续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才享有贷款资格;

(2)职工开户时补缴的公积金不列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范畴;

(3)职工工作单位变动,中途停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年,新、旧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户后,累计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并能提供新、旧单位公积金缴存明细凭证的,视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中途停缴超过一年的,须在新单位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才享有贷款资格。

2、当前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状态显示为正常;

注:“个人公积金账户缴存状态正常”:是指该账户状态没有出现“封存”或“欠缴3个月以上的情况。

3、申请人购(建)的住房不属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4、所购(建)的住房在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5、申请人必须是所购(建)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6、按肇庆市规定的首付比例交付首期房款详见第4-5页第七条第(四)点的规定;

7、按肇庆市规定提供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详见第6-7页第八点的规定。

(二)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肇庆市公积金存、贷款比例(即“个贷率”)在90%以内;

注:“个贷率”超过此比例肇庆市暂停办理此业务;“个贷率”按季度在“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

2、贷款对象只限于肇庆市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不含非本市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3、申请人家庭(指夫妻双方)须结清第一次公积金贷款;

4、只限于购买普通住房注:普通住房的标准为建筑面积144㎡以内,或套内面积120㎡以内;

5、贷款利率上浮10%。

注: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其中只有一方婚前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婚后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属于二次公积金贷款;

(三)珠三角公积金互贷城市的缴存职工申请肇庆市异地公积金贷款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注:与肇庆市签订了《珠三角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的城市包括广州、佛山、东莞、珠海、惠州、江门、中山

1、肇庆市公积金存、贷款比例(即“个贷率”)在90%以内;

注:“个贷率”超过此比例肇庆市暂停办理此业务;“个贷率”按季度在“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

2、本人或配偶的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在肇庆市各县区范围内,并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要具体对应到肇庆市各县市区)购买普通住房,并能提供下列资料之一:

(1)本人或配偶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前户籍必须已经落户在购房所在地);

(2)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工作单位的就职证明”,以及最近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缴存证明’和”缴存明细凭证”;

(3)本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工作单位的就职证明”,以及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个月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和”纳税明细凭证”。

3、所购住房属于普通住房( 建筑面积144㎡或套内面积120㎡以内);

4、有下列情形的异地公积金缴存人不符合肇庆市的异地公积金贷款条件:

(1)配偶属于本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已经在肇庆市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已还清);

(2)在其他城市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状态显示为未结清的;

(3)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显示有恶意欠款记录的;

肇庆公积金贷款额度:

目前肇庆市直及各县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分别如下:

(一)肇庆市直和端州区:28万元;

(二)高要市:25万元;

(三)四会市:23万元;

(四)鼎湖区:23万元;

(五)高新区:23万元;

(六)广宁县:20万元;

(七)德庆县:18万元;

(八)封开县:18万元;

(九)怀集县:20万元;

肇庆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1、对不拥有住房的职工家庭,执行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基准利率;

2、对拥有1套住房(含未结清和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肇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提出贷款申请

到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领取贷款相关表格和《贷款办理需知》;

二、贷款受理

由购房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办事大厅办理;

三、贷款审批

由购房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审贷部门审批,核定申请人的贷款资格和额度;

四、银行贷前审查

由购房所在地的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负债审查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和复核其贷款资格;

五、签订借款合同

由银行信贷部门通知借款人确定贷款签约时间;

六、办理贷款抵押手续

由银行和售房单位共同提交资料给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七、银行通知公积金中心发贷

银行登录公积金系统录入贷款抵押信息,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发出放贷指令;

八、贷款出账审查

由购房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

九、银行发放贷款

银行把贷款资金转账至售房单位或售房人的账户;

十、银行通知借款人领取贷款资料

银行移交《借款抵押合同》和《公积金贷款借款借据》各一份给借款人留存。

肇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肇庆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3份;)

2、《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调查表》:(原件2份);

3、申请人夫妻的收入证明:(原件各1份);

4、申请人(含共同购房人)夫妻的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3份);

5、申请人(含共同购房人)夫妻的户口薄:(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3份);

6、申请人(含共同购房人)婚姻状况的证件或证明:(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3份);

7、申请人(含共同购房人)家庭成员在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地开具的“家庭住房产权登记证明”:(收取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8、提供合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有效:(收取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9、购房首期房款发票:(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3份);

10、预售房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的《房地产权权属证明书》:(提供复印件2份);

11、非本市的异地公积金缴存人需另外提供以下资料:

(1)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和“最近6个月连续缴存公积金的明细凭证” (不含补缴的月份):(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本人或配偶近1年在购房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或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个月以上的证明和明细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注:户籍在购房所在地的申请人、云浮市以及粤西公积金互贷签约城市的申请人不需提供。

(3)填写《暂停支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原件2份)。

二、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肇庆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3份);

2、《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调查表》:(原件2份);

3、申请人夫妻的收入证明:(原件各1份);

4、申请人(含共同购房人)夫妻、售房人的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3份);

5、申请人(含共同购房人)夫妻家庭成员户口薄:(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3份);

6、申请人(含共同购房人)婚姻状况的证件或证明:(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3份);

7、申请人(含共同购房人)家庭成员在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地开具的“家庭住房产权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8、申请人付首期房款的单据、购房的发票:(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各3份);

9、《广东省房地产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0、契税完税凭证三个月内有效:(出示原件,复印件2份);

11、交易房屋的市场评估报告:(原件2份);

12、卖方的《房地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书》)复印件2份和买方的《房屋交易收件回执单》原件(须由购房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核对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2份或属买方产权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

13、非本市的异地公积金缴存人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和“最近6个月连续缴存公积金的明细凭证”不含补缴的月份:(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本人或配偶近1年在购房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或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个月以上的证明和明细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注:户籍在购房所在地的申请人、云浮市以及粤西公积金互贷签约城市的申请人不需提供。

(3)填写《暂停支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原件2份);

三、自建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提交以下资料:

1、《肇庆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原件3份;)

2、《肇庆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基本情况调查表》:(原件2份);

3、申请人夫妻的收入证明:(原件各1份);

4、申请人(含房屋共有人)夫妻的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3份);

5、申请人(含房屋共有人)的户口薄:(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3份:);

6、申请人(含房屋共有人)婚姻状况的证件或证明:(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3份);

7、申请人(含房屋共有人)家庭成员在公积金缴存地和购房地开具的“家庭住房产权登记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8、建房合同(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1份);

9、建设工程造价(预算)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之日起二年内有效:(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

11、抵押房屋评估报告:(原件2份);

12、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

13、建房承担方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14、建房承担方(建筑队或建筑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15、现场摄影的“在建房屋”相片:(原件2张,须由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现场考察时拍照留存);

16、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2份);

17、非本市的异地公积金缴存人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和“最近6个月连续缴存公积金的明细凭证”(不含补缴的月份):(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本人或配偶近1年在购房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以上或缴纳个人所得税12个月以上的证明和明细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注:户籍在购房所在地的申请人、云浮市以及粤西公积金互贷签约城市的申请人不需提供。

肇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1、购买商品房最长期限为30年,并且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2、购买二手房最长期限为25年,并且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注:公积金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的认定标准:男60周岁;女55周岁

相信大家看了以后应该有更多的认识了吧,如果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还是需要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一次性把所想知道的问题询问清楚,避免自己来回奔波,所以具体以官方信息为准,这样办理起来会更加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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