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指劳动者因工作所遭受的』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因解决必须的生活需要遭受伤害的,算工伤吗?

时间 2023-07-18 10:27金融资讯

关于“工伤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受到的伤害”。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因为要解决必要的生活需要而受到伤害,算不算工伤?很多朋友有疑问。下面就来聊聊丢西姆女网的故事吧!

案情简介:工人在工作时间因解决必要的生活需要而受到伤害,被视为工伤。

死者李是钟的配偶。自2014年4月以来,李一直在一家公司的建筑工地当门卫,每月工资为2200元。门卫室是两个保安一组,24小时不离开。李住在工地的工棚里,一日三餐自己买菜做饭。2015年3月15日上午9时20分许,李某到农贸市场购买蔬菜、肉类等生活用品后,在返回工作岗位途中被郑某驾驶的轿车撞倒,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郑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死者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2015年11月25日,李的配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同年12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号决定,认为其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钟于2016年4月27日向本院提起诉讼。

李应当认定为工伤。

理由: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缺勤期间因工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界定“因公外出”和“工作原因”的标准,不能狭义地机械理解。除了员工是否因工作需要外出,伤害后果与工作是否有直接因果关系外,还应结合工作岗位的具体情况和员工完成工作所需的生活必需品一并考虑。

裁判结果:的工伤认定应考虑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的特殊性。

本案中,李某的交通事故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地点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而是发生在买菜途中。结合李某的生活状况和工作内容,其包括买菜在内的生活活动关联度高,工作与生活密不可分。因此,将李某在买菜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是合理的,也有利于对劳动者的保护。总体来看,对于劳动者的工伤认定,除了正常情况下需要考虑的伤害后果是否与工作有更直接的因果关系外,对于更特殊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工伤认定部门还应综合考虑劳动者工作性质和工作状态的具体情况,从而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工伤认定要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灵活处理。

律师说法: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六)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责令被告作出新的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权限的;(5)滥用职权;(6)明显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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