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应注意问题】买卖合同关系中,买受人拒交货款应当怎么办

时间 2023-07-11 10:30金融资讯

【买卖合同注意事项】买卖合同关系中,买方拒绝支付货款怎么办】是很多朋友的问题。接下来,Diu Sim女网的故事就来分享一些经验吧!

案情简介:买卖合同关系中,买受人拒交货款应当怎么办

2012年以来,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多次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铅锑合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陆续向金属冶炼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截至2015年5月8日,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尚欠货款1,572,515.11元。上述款项已被金属冶炼有限公司催收,但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支付.诉至人民法院,判令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572515.11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自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逾期罚息利率标准加收50%罚息利率计算)。

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求

法院支持原告的主张,并裁定如下:

被告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金属冶炼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1,572,515.11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以未付款项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准,加收罚息50%,自起诉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8953元,由被告威力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律师说法:第三人原因,不能成为违约的免责事由

本案中,金属熔炼有限公司与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金属冶炼有限公司按合同交付货物,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按合同向金属冶炼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金属熔炼有限公司已按协议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货款,其行为构成违约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向原告支付货款,并赔偿原告由此造成的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买卖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违约金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 人民法院可以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进行计算,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主张,逾期付款损失的计算应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50%为基础, 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逾期罚息利率在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30%-50%的规定,可以支持。

以上是“买卖合同关系中买方拒付货款怎么办”的案例介绍。在这里提醒大家,在买卖合同关系中,买方是要及时付款的,买卖合同中并没有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损失金额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如有争议,最好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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