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卖租赁车辆 是否成立合同诈骗罪
最近有朋友问《非法转卖租赁车辆 是否成立合同诈骗罪》。今天Diu Sim女网的故事就来分享一下!
案情简介:非法转卖租赁车辆牟利
2017年4月16日,石某与郑州WW汽车租赁公司的曲某签订租赁合同,租用一辆奔驰车。2017年4月20日,石某谎称租赁车为自己所有,以28000元的价格抵押给李某。因石某未按约定时间赎回汽车,李某以4万元的价格将汽车转卖给袁某。2017年5月,石某被刑事拘留。现该车已被公安机关追回,交还给曲。经郑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奔驰价值10万元。
法院判决:石某成立合同诈骗罪
理由: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租赁车辆为自己所有的事实,将车辆抵押,骗取他人28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石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综合石某犯罪的情节、悔罪表现和社会危害性,法院判处石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律师说法:非法转卖租赁车辆成立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一个人为了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依法可以认定为合同诈骗罪。本案中,石某为了非法占有涉案汽车,谎称涉案汽车是自己的,并将该车转卖非法获利。诈骗金额达28000元,数额较大,依法成立合同诈骗罪。鉴于石某犯罪后能主动到案,如实交代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石某父亲案发后,主动代石某退还违法所得,取得了被害人区某的谅解。依法可酌情处罚石某。综合考虑石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重新犯罪的可能性,法院对其缓刑时严重危害社会的后果并不知情,故由法院决定缓刑。
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与虚构的单位或者以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无效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的;
(三)无实际履行能力,通过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小额合同,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手段骗取对方财物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高检法字[2010]第23号)
第七十七条【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以上是对租赁车辆非法转卖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相关问题的回答。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专业的商事刑事辩护律师。
以上{非法转卖租赁车辆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已经解读完毕,希望大家能够受益!
相关文章
- 办理上海汽车贷款可以不抵押车辆吗
- 安庆车辆抵押贷款哪家公司好?车辆抵押贷款条件?
- 个人办理上海汽车贷款必须抵押车辆吗?
- 在成都办理营运车辆贷款需要买哪些保险?
- 聊城车辆抵押贷款利率多少?聊城车辆抵押贷款是如何办理的?
- 企业合同贷是怎么回事
- 车辆交强险保什么内容
- 车辆必买的4个险,车辆必买的4个险是什么意思
- 旅游意外保险,旅游意外保险合同
- 车辆购置税怎么交 车辆购置税在哪交
- 车辆购置税退税条件 车辆购置税退税要什么手续
- 车辆购置税怎么做账 车辆购置税怎么做会计分录
- 网贷卡号错误资金冻结合同有效吗怎么办
- 车辆无抵押贷款能办吗
- 办理车辆抵押贷款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 汽车抵押贷款都不给合同吗为什么
- 车辆登记证书怎么看是不是分期车
- 车辆抵押贷100000一年多少利息啊
- 个人车辆租赁给公司怎么交税 计算方式是这样的
- 车辆一致性证书车管所要留存吗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