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他人骗取贷款 是否成立贷款诈骗罪

时间 2023-06-18 09:35金融资讯

很多朋友都有贷款诈骗罪是否以假装诈骗他人的方式成立的疑问。下面就来聊聊丢西姆女网的故事吧!

案情简介:冒充他人骗取贷款

2016年3月10日,许某让白某以“王某”、许某2人(另案处理)的名义作为贷款人冒充高某作为担保人,制作虚假身份证、收入证明等材料到开封某农村信用社骗取贷款6万元。徐某取出6万元,归还白某借的2万元,其余4万元用于生活费。2017年3月,贷款到期后,农信社催讨王某贷款时,发现王某并不存在,随后向警方报案。徐、白在得知信用社报警后,立即将信用社的借款全部归还。

法院判决:成立贷款诈骗罪,判处缓刑

理由:徐某、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虚假的身份信息骗取银行贷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贷款诈骗罪。白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徐某、白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发前借款已全部归还。可从轻处罚,宣告缓刑,判处许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判处白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律师说法:情节较轻,有退赃情节,可以判处缓刑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案中,徐某、白某冒充他人,使用伪造、虚假的身份信息骗取银行贷款,数额较大。贷款发放后,贷款没有用于原贷款用途,而是用于自己挥霍,依法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白、徐系共同犯罪,白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他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徐某、白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案发前借款已全部归还,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适用缓刑对其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故综合两人所犯罪行的性质、危害结果及其悔罪、认罪态度,判处缓刑。

相关法规: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利用虚假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证明文件的;

(四)利用虚假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手段骗取贷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三款根据第《决定》条第十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个人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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