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缝剂十大品牌全国排名?

时间 2024-02-15 09:34保险

1、达布科

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防水涂料十大品牌,胶粘剂十大品牌,中国特种干砂浆行业的领导者之一,中国干砂浆行业和建筑装饰行业的主要产品是世界著名的干粉砂浆公司,这是法国PAREX集团在中国成立的独资公司。

2、安格鲁安哥鲁

Angolo的水性美丽缝线粘合剂是由裕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拥有100年历史的瑞士粘合剂公司Kisling(始建于1862年)共同开发的高端美丽缝线产品。是。我们以聚合物纳米复合材料为原料,采用先进技术。一种由环氧树脂制成的漂亮的接缝胶粘剂,采用水性固化配方开发而成。

3、马培马培

Mapei建材(广州)有限公司,防水涂料十大品牌,界面剂十大品牌,是世界上最大的建筑胶粘剂,密封剂,化学品和混凝土制造商之一,1937年在意大利开始。专业生产中灰浆和水泥混合物。

4、杜百特美缝制

Dubetter US缝纫配方公司是北京鼎荣贸易有限公司的子公司。以美国传统缝纫配方的精髓为前提,开发出业界首个“水溶性环氧树脂”美国缝纫配方,并使用了进口的新颜料和新技术,完全放弃了美国。美纹纸装订对于制作粗糙砖(例如古董砖和磨砂砖)很有用,可以节省大量时间和金钱。此外,硬度和光泽度的新水平也得到了提高。

5、佩特克斯

汉高(中国)投资有限公司,Pattex,白乳胶十大品牌,表面活性剂十大品牌,私人胶粘剂领域全球最受欢迎的品牌之一,德国最强作为全球战略品牌之一的德国汉高集团旗下的世界500强公司之一。

6、皇帝工匠

Huangshi Craftsman于2012年在上海成立,并与Youjin Lanyou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作。它已经发展成为一个集设计,研发,生产,仓储和销售于一体的大型在线品牌。

7、范托尼

武汉丰都建材有限公司已推出新型高科技产品,用于装饰瓷砖缝隙,全填充瓷砖美容联合剂。它来自德国的先进技术和制造方法,并通过了国家环境质量检验

8、工作台高度

总部位于山东济南,是一家专门从事建材和化工领域的现代化生产,营销和服务公司。济南卓高建材有限公司在中国山东,江苏和安徽省拥有三个生产基地,总面积约50,000平方米。我们已在北京,天津,上海和重庆等中央***的直接控制下在四个地方***以及全国20多个地区首都建立了直接业务。服务中心。

9、安格鲁安哥鲁

Angolo的水性美丽缝线胶是美丽的高端环保缝线产品,是由裕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拥有100年历史的瑞士基斯林粘合剂公司(始建于1862年)共同开发的。是。一种由环氧树脂制成的漂亮的接缝胶粘剂,它是使用聚合物纳米复合材料为原料的水基固化配方开发的。

如何处理股民诉某港股份公司虚假证券信息案?

  在证监会肯定可以的,

  发行-行政许可项目办理状态调查表

  序号

  名称

  办理状态

  1

  关于核准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2

  关于张绪任职资格的批复

  已批复

  3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资产评估机构名录

  已批复

  4

  关于核准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5

  关于核准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6

  关于核准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7

  关于核准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8

  关于核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9

  关于核准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10

  关于核准广东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11

  关于核准江苏三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12

  关于核准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13

  关于核准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14

  关于核准安徽飞亚纺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15

  关于核准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16

  关于核准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17

  关于核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18

  关于核准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19

  关于核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20

  关于核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21

  关于核准浙江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22

  关于核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发行债券的通知

  已批复

  23

  关于核准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24

  关于核准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25

  关于核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26

  关于核准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27

  关于核准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28

  关于核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通知

  已批复

  29

  关于核准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通知

  已批复

  30

  关于核准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通知

  已批复

  31

  关于核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通知

  已批复

  32

  关于核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债券的通知

  已批复

  33

  关于核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通知

  已批复

  34

  关于核准山东南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通知

  已批复

  35

  关于核准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通知

  已批复

  36

  关于核准2004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

  已批复

  37

  关于核准2004年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

  已批复

  38

  关于核准2003年国家电网公司企业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

  已批复

  39

  关于核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40

  关于核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41

  关于核准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42

  关于核准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43

  关于核准宁波宜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44

  关于核准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45

  关于核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46

  关于核准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47

  关于核准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通知

  已批复

  48

  关于核准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通知

  已批复

  49

  关于核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50

  关于核准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51

  关于核准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52

  关于核准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53

  关于核准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

  已批复

成飞集成何时复牌

宓雪军厉健

案情简介

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后,有关中级法院受理的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达900多件,其间涉及大庆联谊、圣方科技、ST同达、嘉宝实业、渤海集团、ST九州、三九医药、红光实业、银广夏、sT天颐、sT东方、某某港等12家上市公司。

同年11月11日,上海股民彭淼秋女士诉嘉宝实业公司等作出虚假陈述赔偿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彭淼秋的诉讼请求为1312.32元,实际获赔800元。彭淼秋由此成为我国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案中获赔第一人,该案也因系中国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第一案而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中抹上浓重的一笔。

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证券界将其简称为《1·9规定》)。

《1·9规定》指出,如果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曾被证监会或财政部处罚或是被法院判定有罪,因此受到损失的股民可以向上市公司索赔。

上述规定甫出台,立刻一石激起千层浪。自2003年2月1日起,受害股民纷纷再次拿起法律武器把作出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告上法庭,而各地方法院也为证券官司大开绿灯。

此前的2002年9月至12月,财政部对某某港2000年及前一年度的检查表明,某某港多确认收入3.6717亿元人民币,少计财务费用4945万元人民币,少计主营业务成本780万元人民币,多列资产1.1969亿元人民币。

随后,某某港被财政部作出行政处罚:予以通报,并处以罚款10万元。2002年10月21日,公司董事会对被检查和处罚问题进行公告,某某港A股、某港B股股价随之大幅下跌。

2003年2月8日,成都市3名股民起诉某某港,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后立案。这是《1·9规定》实施以后全国第一例证券民事赔偿案,也是第一件起诉B股上市公司的赔偿案,第一起以财政部行政处罚为前置条件的案件。

在该案的被告名单中,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的名字也赫然在列。

斯时,浙江的小股民从媒体上看到消息激动不已,但又无可奈何。激动的是索赔有了“领头羊”,有了“前车之鉴”;而无可奈何的是,成都3名股民总共索赔8万多元,赔偿多少仍是未知数。而扣除各种费用,即使是全赔也所剩无几。有人开始打消索赔的念头。

2003年2月,宓雪军作为法律咨询专家参与杭州武林广场的一次免费法律咨询现场活动。许多小股民把索赔的问题抛给了他,他做了一一解答。之后,宓雪军借助媒体称可以先期垫付差旅费,为股民状告上市公司做代理。

截至2003年6月16日,57名股民委托裕丰律所状告某某港,其中“某某港A股”有14名,“某港B股”有43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并依照原告人数、损失类型分为6个案件,索赔总额185万元。

起诉的被告不仅有某某港股份有限公司,还有亿万富豪张某某(时任某某港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A省证券公司、B证券有限公司、C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D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2005年4月,浙江82位“某某港”、“某港B股”股民按诉讼标的额的65%最终获赔176万元,这一赔付比例在全国各地“某某港”系列案件中是最高的,外省股民“某某港”案的赔付比例大致在30%一55%之间,相比之下本所律师的代理成效非常显著,《青年时报》评价该案为“浙江小股民索赔第一案”。

争议焦点

原告的损失是否应当扣除大盘系统风险因素。

被告某某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港公司)依据《规定》第19条第四款规定提出抗辩,提出“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要求对每位原告的损失求偿额分别扣除大盘系统风险因素,即按诉讼标的额的30%赔付。

律师认为《规定》第19条第四款规定存在缺陷,坚决反对“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本所律师引用“老鼠屎理论”予以驳斥,并举出实例据理力争。

审理判决

2005年4月,浙江82位“某某港”、“某港B股”股民按诉讼标的额的65%最终获赔176万元。

经典评析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第19条第四款规定:被告举证证明原告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损失或者部分损失是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所致。

由于上述条款仅对“证券市场系统风险”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对“证券市场系统风险”也未详细阐述,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引起很大争议。

被告某某港公司依据《规定》第19条第四款提出抗辩,虽然某某港公司存在虚假陈述问题,但如果不是大盘大跌,股民根本不会遭此重创。因此,每位原告的损失求偿额应当分别扣除大盘系统风险因素。

被告某某港公司举例论证:因国务院2001年6月12日出台减持国有股方案,造成股市暴跌,使上证指数从2222.96点跌至最低点1339.20点,跌幅高达39.76%。受此影响,某港A股大幅下跌,股价从11.55元跌至最低价7元,跌幅高达39.39%。由此可印证,由于系统风险造成某某港股价下跌,此期间某某港A股股东损失与某某港虚假陈述之问没有因果关系。

因国务院2002年6月24日停止减持国有股方案,造成股市上扬,上证指数涨幅高达9.25%,受此影响,某某港A股涨幅10.07%。直至2002年10月才跌回宣布停止减持国有股方案之前的股价。由此可见,由于系统风险造成某某港股价暴涨,此期间因高价购买某某港A股造成损失与某某港虚假陈述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据此,被告某某港公司认为原告损失求偿额的70%是由于大盘系统风险因素造成的,只同意按损失求偿额的30%赔付。

律师认为,《规定》对“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的规定,仅仅是原则性地规定在第19条中,缺乏可操作性。被告某某港公司据此提出“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抗辩,显然是缺乏充足的法律依据。

假设沈阳中院采纳被告某某港公司提出的“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观点,那么,大盘指数涨跌幅度的起止时点是无法确定的,而计算起止时点的不确定性必然导致涨跌幅度结果不一致,每位原告扣除的金额可能出现好几个计算结果,无论取舍哪个计算结果都会产生重大争议。比如说,大盘指数的起算时点按被告虚假陈述实施日起算还是按原告第一笔买人股票的时间起算是按照符合因果关系的股票买入时起算还是按照多次买入的平均指数计算假设大盘指数涨跌幅度起算时点从被告虚假陈述时起至抛售日或基准日止。举例说明:“锦港B股”于1998年5月19日上市,根据上交所历史数据查询:1998年5月19日-2002年12月23日,B股指数历史行情累计涨幅148.9%。“某某港”A股于1999年6月7日上市,根据上交所历史数据查询:1999年6月7日-2003年4月4日,A股指数历史行情累计涨幅16.41%。

假设大盘指数涨跌幅度的起算时点从揭露日起至基准日止。举例说明:根据上交所历史数据查询:2002年10月22日-2002年12月23日,B股指数历史行情累计涨跌幅-11.94%。2002年10月22日-2003年4月4日,A股指数历史行情累计涨幅0.08%。

由此可见,如果法院认定“证券市场系统风险”,那么,如何精确计算原告的损失额将是法院面临的重大难题,在司法实践中将会产生更大的争议。

同时,律师认为,大盘综合指数只是表明所有股票的涨跌趋势和幅度,不能代表任何个股的风险。在大盘综合指数上涨的情况下,“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将成为谬误。相对于“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老鼠屎理论”显然更有说服力。

“系统风险扣除论”只是假设了大盘下跌时,原告的损失必须扣除系统风险因素,那么,如果大盘上涨时会是怎样的情形呢假设在涉及虚假陈述的公司股票下跌50%期间,大盘却上涨了20%,根据“系统风险扣除论”,是不是应该赔偿投资者50%+20%的损失呢如此,原告不但没有亏损,相反还可以赚20%但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法理是没有实际发生的损失不能获得赔偿,否则便是不当得利。

对此,“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又作何解释呢很显然,《规定》第19条第四款对此也是无法作出合情合理的解释。

事实上,即使在资本市场较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也没有一个国家在审理证券市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时,考虑所谓的大盘系统风险。

为了更形象生动地驳斥“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律师引用了“老鼠屎理论”:在饭店吃饭可能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即在最后吃汤的时候,发现碗里有一粒老鼠屎,于是大家不仅不会再喝,还会让服务员将汤碗端走。这时,老板却阻止说,这汤还可以喝,只要把老鼠屎剔除,大家继续喝吧。试问,有人继续喝吗有人仍然为此买单吗答案显然是显而易见的。汤是否可口好比是系统风险,正常情况下只要点了汤就应当付钱。老鼠屎好比是个股的特殊风险,这是事先不会考虑到的。如果汤里出现老鼠屎,那么有过错的饭店一方将承担全部的风险,而不再考虑汤是否可口的系统风险,汤里有了老鼠屎就不买单是社会普遍接受的公理。

根据上述理由,本所律师认为被告某某港公司依据“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减免赔偿责任的理由不能成立。

通过对上述观点的具体分析,可见《规定》第19条第四款法理依据不足,且缺乏可操作性,原告的损失不应扣除大盘系统风险因素。

“某某港”案虽已调解结案,寥寥几百字的调解书中并没有提及如何适用《规定》第19条第四款,但“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如何认定对于各地法院在审理其他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时是无法回避的,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以个案批复的形式或出台新的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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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90 证券简称:成飞集成 公告编号: 2010-033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近期股价波动的核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期,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

  常波动,且换手率较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已经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0 年 9月2日起停牌。为避免股票交易价

  格在二级市场大幅波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0年8月30日、8月31日、9月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深交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事项的核查情况

  1、公司已于2010年7月6日披露了《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about:blank)。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相关工作正在

  有序进行中,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能否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及能否取得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

  府部门的批准和核准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所涉及行审

  批不确定性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可能面临的其他风险,请投资者详细阅读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七部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并注意投资风险。

  2、经核查,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除2010年7月6日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事项报道外,公司

  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

  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询证,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本人、配偶

  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经询证,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增资的中航锂电(洛阳)有

  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股东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

  买卖本公司股票;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参与此次非公

  开发行事项的人员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经询证,此次增资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的相关增资方:中国航空工

  业集团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天津裕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洪都

  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各增资

  方参与此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人员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

  股票。

  8、经公司财务部门核算,2010 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的预计与已披露的业绩预

  告范围一致,不存在业绩预告需要修正的情况。

  9、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10、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已于 2010 年 7 月 6 日公告了《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披露,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增资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简称“中航锂电”)

  建设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公司将努力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实施建设并达到

  预计效益,但该项目的实施及其预计效益的达成仍面临以下风险,存在一定不确定

  性:

  1、市场容量风险

  锂离子动力电池属于高技术产品,现阶段应用市场尚处于成长阶段,如电动公

  交车等重要目标市场目前仍处府推动的示范性应用阶段,公司虽进行了详细的论

  证,但仍无法准确预判商业化成熟周期和目标市场容量,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预计效益的达成构成一定风险。

  2、建设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为 38 个月,若公司不能按预计进度完成

  项目施工建设,相关设备不能按期引进及调试安装,同时建设完工后生产线不能按

  期调试达到设计产能,则对公司抢占市场先机及实现预计效益将构成不利影响。

  3、竞争风险

  目前国内仅有少数企业具备大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研制能力,但其作为当代最

  有前景的绿色二次电池,是国际研发应用的热点,已开始吸引具有实力的海外企业

  进入,同时国内许多企业和科研院所亦在增加投入,加快研发速度,这也将加剧市

  场竞争。中航锂电未来若不能在技术、生产及市场开拓上巩固并深化竞争优势,亦

  将对未来项目实施效益构成不利影响。

  4、技术风险

  大容量锂离子动力电池目前尚未完全进入成熟发展期,电池相关材料、技术的

  研发仍在不断选择替代、改进过程中。中航锂电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虽已前瞻

  考虑了相关技术的发展趋势,但鉴于目前产业发展状态,中航锂电仍将面临技术落

  后淘汰的风险。

  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产品主要采用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由于技术与

  工艺等原因,目前国内生产企业不多,产能有限,虽然目前国内相关企业不断就此

  加大投资,行业正在快速发展,但在本项目全部完成建设并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行业的发展状况仍有可能限制中航锂电原材料的供应,并对其经

  营构成一定影响。

  5、管理风险

  锂离子动力电池行业属于新兴高科技行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优秀

  人才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是公司持续发展壮大的宝贵财富。虽然中航锂电已经拥

  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和业务人才,但是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施后,中航

  锂电的生产经营规模将大幅扩张,若其不能相应匹配相关技术、生产、管理人才的

  储备,这对其经营亦将构成较大不利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中航锂电的产能将大幅提升,这将给公司

  及中航锂电现行的管理、研发、采购、生产、质控、销售、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的

  组织架构、管理水平等方面带来较大考验。如果公司不能够进行相应的调整应对,

  亦将对未来生产经营构成一定风险。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站

  (about:blank)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将于2010 年9月 9日10:30 起复牌。

  特此公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9日

  这是在成飞股吧转载来的

ST长生(002680)开始退市倒计时。

1月16日,经过近两个月的停牌后,ST长生复牌,开盘即遭百万手卖单,收盘毫无悬念跌停。目前,ST长生进入退市风险警示期,在最终退市前,A股留给ST长生的时间不多了。

因对其重新上市抱有预期,停牌前ST长生曾一度遭遇资金热炒,连续7个交易日涨停。但分析人士认为,重新上市的可能性极其渺茫。无眠的不仅是股民,还有多家计提“坏账”的踩雷券商。法律人士建议,对于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以诉诸司法途径寻求合理的赔偿。

进入退市风险警示期

2018年11月16日晚间,深交所正式启动对长生生物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机制。经过两个月的停牌,ST长生于1月16日复牌,开盘即遭百万手封单跌停。

截至1月16日收盘,ST长生跌停,报收374元,成交额684万元,换手率031%。

1月14日,ST长生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决定》,公司股票于1月15日继续停牌一天,于1月16日起开始复牌,自复牌之日起,深交所将继续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A股留给ST长生的时间不多了。30个交易日的退市风险警示期交易结束后,ST长生股票将被实施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暂停上市期为6个月。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随后,ST长生将正式退出A股市场。

2018年10月16日,长生生物主要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违法违规生产疫苗,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处罚没91亿元等行政处罚。由于问题疫苗事件危害公众健康安全,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触及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的相关情形。

7个涨停板博傻

ST长生问题疫苗事件影响恶劣,最终被退市在意料之中。但在停牌之前,ST长生投机资金炒作氛围浓厚,在2018年11月8日到2018年11月16日期间,连续7个交易日涨停。

ST长生龙虎榜数据显示,有资金在进行频繁倒仓,大进大出。2018年11月15日,买入金额最大的前两家券商营业部分别为:华福证券泉州田安路证券营业部,买入额为141958万元,卖出额为91813万元;东方财富拉萨团结路第二证券营业部,买入额为93553万元,卖出额为70109万元。

与游资的“敢死”热炒相反,机构资金则在坚定出逃。

根据2018年11月15日的龙虎榜数据,某机构专用席位卖出额高达316202万元,而买入金额挂零。同时,深股通专用席位的卖出额为69866万元,买入额同样为0元。

为什么要退市了,还有资金拼命往里跳炒作资金的“冲动热情”,主要来源于市场对ST长生退市后的重新上市充满幻想。

“因为价格很便宜,赌的是将来能重新上市的预期。之前徐翔就曾因买退市股而大赚。从逻辑上来说,若是重新上市,首日不设涨停板限制,股票溢价高,取得的收益将十分可观。”华东某大型券商人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

其实,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已有先例,如ST长油,但仅此一例。ST长油的“好运”,会在ST长生身上重现吗

财经评论人皮海洲撰文称:“长航油运重新上市的背后是大央企的背景。因为有大央企的支持,所以该公司资产剥离以及业绩扭亏为盈并不困难。而ST长生因为‘问题疫苗’事件弄得声名狼藉,要想走上重新上市之路恐怕并不容易。”

从相关制度层面来看,ST长生在5年之内想要重新上市,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

沪深交易所在2018年11月16日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中明确指出:“上市公司因本办法第四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等情形,其股票被终止上市的,自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之日起的5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所不受理其重新上市申请。”

多家券商踩雷

心碎的不止投资者。多家证券公司亦踩雷ST长生,质押业务回款艰难。

首当其冲的要属兴业证券。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发布公告称,截至2018年12月27日,去年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51亿元,将减少该公司2018年净利润488亿元。

而计提的减值准备近七成来源于ST长生。公告显示,融入方张洺某以长生生物股票为质押物,在兴业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目前融资规模63亿元。经减值损失测算,兴业证券2018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51亿元。受计提减值等影响,兴业证券去年12月净利润亏损142亿元,年度业绩或将承压。

“同病相怜”的还有中国银河证券。公司于2018年9月3日对外披露仲裁公告称,长春市祥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祥升投资”)2017年8月将长生生物股票质押给银河证券,目前有5308万元尚未支付。因已构成违约,中国银河证券对祥升投资提起仲裁,要求对方支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等,合计人民币546846万元。

“如果退市到新三板上,质押的股票能卖则卖,否则就要诉诸于股份拍卖等高成本方式解决了。这种情况下,券商吃了闷亏,接了一只‘烫手的山芋’,利润蒙受损失,多半只能自认倒霉了。”某中型券商人士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此外,中国银河证券在仲裁中要求,若ST长生发生退市情形,将有权对质押标的证券数量对应的股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符合索赔条件可追偿

围绕长生生物上演的一连串黑天鹅事件事件,令投资者措手不及。面对ST长生的强制退市,如若重新上市无望,投资者便只能选择止损出局,或者通过司法途径寻求合理的赔偿。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7月10日,ST长生股东总户数为24817户。现在,最令股民关心的问题莫过于,自己的投资损失能否追回

(来源:Wind)

“自2018年7月15日开始,我们开展投资者索赔预登记,各地有上百位股民来电、来函咨询索赔事宜。”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准备起诉材料,拟在近期分批代理投资者向法院起诉索赔。”

哪些类型的股民可以依法追偿呢厉健称,根据司法解释,暂定索赔条件为:一是在2016年4月29日至2018年7月15日期间买入长生生物股票,并在2018年7月16日(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二是在2016年4月29日至2018年7月23日期间买入长生生物股票,并在2018年7月2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不过,厉健进一步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预计长生生物案索赔人数众多,索赔金额巨大,索赔周期很漫长,上市公司面临退市、可能破产,最终赔付、执行情况不太乐观,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诉讼、执行风险,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为尽量减低索赔执行风险,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和处罚决定,我们除了起诉上市公司,还将考虑追加相关责任人为被告,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的董监高,可以列为共同被告,投资者可以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厉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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