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抽逃出资行为?如何认定抽逃出资行为是否成立?】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时间 2023-09-29 10:24金融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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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股东出资纠纷

动漫公司是由江阴理大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娱乐公司合资成立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0万元,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足20%,其余部分在两年内缴足。经查,该娱乐公司投资款为人民币424878.8元,系香港居民李某某以港币46.06万元,于2008年2月1日以装修款名义支付给江阴金祥装饰有限公司后返还。

法院判决:驳回动漫公司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股东的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实践中,股东抽逃出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公司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抽回注册资本的部分或全部货币出资;

二是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取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本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交易关系,公司将股东的一部分注册资本转让给个人股东;

三是注册资本中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验资后部分或全部抽回;

四是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不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或者编制虚假财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的名义提取出资;

五是抽逃货币出资,用未经审计评估、实际价值明显低于申报价值的其他非货币部分进行补账,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

6.公司回购股东股权但未办理减资手续;

7.向股东提供抵押担保,变相抽逃出资。

股东抽逃出资的财务表现主要如下:

第一,在公司的财务会计凭证中,借款人记“银行存款”,贷款人用“其他应收款”记出资“转账”

第二,在公司的财务会计凭证中,借方记为“银行存款”,贷方用“长期投资”反映股东投资的“转入”。

第三,公司财务无记账,即公司“银行存款”项下的账面上公司注册资本并未减少,但实际资本已转给股东。因此,《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项下“流动资产”科目中的“银行存款”只是一个虚假夸大的数字。

瑕疵出资包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两种情形。所谓虚假出资,是指股东不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本案中,《验资报告》已说明公司股东娱乐公司的实收注册资本为424878.8元。即使受娱乐公司委托支付,娱乐公司与他人之间的民事关系也不影响股东出资的认定。只要出资已经实际缴纳且未提取,就不能认定娱乐公司虚假出资。所谓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已缴纳的出资以某种形式转移到自己的所有权上,这有三个要件:1。公司已经有效成立;2.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出资到位;3.股东将他们的出资转让给他们自己。本案中,动画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10日,《验资报告》写明注册资本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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