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托管不等于募集监督 理清两者概念和区别

时间 2023-09-06 09:51金融资讯

【私募基金托管不等于提高监管澄清两者的概念和区别】是很多朋友的问题。接下来,Diu Sim女网的故事就来分享一些经验吧!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报送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及其监管机构的信息。也就是说,每个私募基金都要有一个募资监管机构。在实践中,筹款监管往往与托管挂钩,这就是所谓的外包服务。很多人会混淆这两个概念。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私募基金的募集监管机构和托管机构不是一回事。私募基金可以没有托管机构,但必须有募集监督机构。

什么是募集监督机构?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律师整理了关于招聘监督机构的相关内容:

1.募集机构: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基金会协会会员的机构。

2.监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机构。监管机构应成为中国基金会协会会员。其实我们日常工作中常说的养监机构,指的就是监理机构。他们依据法律法规和账户监管协议对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有效监管,对保证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划转的安全承担连带责任。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同一只私募基金的募集过程中,可以同时担任募集机构和监管机构。

3.募集监管账户: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用于统一归集私募基金的募集结算资金,向投资者分配收益,支付赎回款项,分配基金清算后剩余的基金财产等。从而保证资金的原始回报。

4.募集监管协议:指募集机构与监管机构签订的账户监管协议,明确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的控制权、责任划分以及保证资金划转安全的条款。

什么是托管机构?

1.托管机构的概念: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人的,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人,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托管机构的条件:

(一)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三)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四)具备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五)具有安全高效的清算结算系统。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具有健全的内部审计监控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以上内容,集资监管机构和托管机构有很大区别,不能划等号。更多私募基金问题,请咨询Fabang专业律师.

(私募基金托管不等于提高监管澄清两者的概念和区别)这个问题到这里是为了Diu Sim女网的故事。希望对正在看文章!的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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