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用途使用贷款 触犯法律吗
最近有朋友问《不按用途使用贷款 触犯法律吗》。今天Diu Sim女网的故事就来分享一下!
案情简介:不按用途使用贷款
2013年3月,邓某在向某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向银行提交了一份虚假的海参购销合同,谎称需要贷款1500万元购买海参对外销售。银行向邓发放贷款1500万元后,邓违反贷款用途,将贷款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其他投资。之后,直到事发,他也无法归还全部借款。
法院判决:构成骗取贷款罪
法院认为,邓某以欺骗手段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检察机关指控邓某犯骗取贷款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支持。关于涉案金额,根据已核实的证据,可以认定借款中的8630908元用于购买海参,违反了借款用途,该款项用于购买土地、经营会所等。是6369092元。公诉机关指控的超出部分,邓仍欠借款980万元,法院不予支持。扣除犯罪金额后,银行可以另行解决。邓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以宣告邓缓刑。
律师说法:触犯法律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5条规定:“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采取欺骗手段,致使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遭受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骗取贷款罪的客观方面是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骗取资金。欺骗是指行为人在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等信贷资金时,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掩盖客观事实,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在申请信贷资金或信贷的过程中,只要申请人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或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或者不按照申请时承诺的用途使用信贷资金的行为,都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本案中,邓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通过提交虚假的购销合同,以欺诈手段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并违反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安全,触犯了骗取贷款罪。
以上是“按用途使用贷款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的案例介绍具体问题,我建议你咨询Fabon的专业刑事律师来解决。
以上{不按用途使用贷款违反法律}已有解读,希望大家能受益!
相关文章
- 办理车贷当天能不能放款 贷款买车征信主要查什么
- 不押车贷款的GPS费用怎么收
- 贷款机构最关注抵押车辆的哪些因素
- 中安信业贷款可靠吗 中安信业是正规公司吗
- 民生银行汽车消费贷款介绍
- 张家口公务员贷款买车申请条件?张家口公务员贷款买车所需材料?
- 借东风贷款怎么样 借东风贷款是真的吗
- 我想贷款买车有哪些方式可以申请购车贷款
- 临汾公务员贷款买车怎么贷?临汾公务员贷款买车流程:
- 在福州汽车金融公司贷款买车怎么样?
- 大额贷款平台有哪些 网上大额度贷款平台哪个好
- 零首付、零利率、零月供贷款买车有什么不同?
- 成都贷款买车选择哪种方式最实惠?
- 贷款买车用信用卡分期付款,要多久能取车?
- 全款买车好呢,还是贷款买车划算?
- 办理大连0利率贷款买车需注意?
- 农业银行贷款多久能批下来
- 如何申请民生银行汽车消费贷款?
- 车子不抵押可以在成都能办贷款吗?
- 个人在成都怎样贷款才能买到爱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