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 能否将辅助工作交给第三人

时间 2023-08-27 09:33金融资讯

【加工合同能否将辅助工作交给第三方】是很多朋友的疑问。接下来,Diu Sim女网的故事就来分享一些经验吧!

案情简介:加工承揽

2011年10月,杨某乙承接了杨某甲的房屋建设,报酬按照150元/平方米计算。杨某乙还将房屋的木工活交给王某乙,并按照50元/平方米的标准支付工资。房屋竣工后,杨某甲向杨某乙支付了房屋的全部工资,其中包括8号地砖面层的工资,8号地砖面层的工资按照其他楼层相同的工资标准结算。但杨某义前期支付了王某1-7层的木工工资,却拒绝支付8层屋面瓦的工资7950元。经过多次谈判,三方未能达成一致。故将王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甲、乙共同支付王工资8750元。

法院判决:支付报酬

法院经审理认为,包工头可以将其承包的辅助工作交给第三人,杨某乙将在建房屋的木工工作交给王某乙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应按照协议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王某承接了杨某承包房屋的木工工作,已按约定全面履行了义务。杨应支付王木工工资8750元。因甲已按与乙的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部工资,王要求甲与乙共同支付其工资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律师说法:能否将辅助工作交给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承包人可以将其承包的辅助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承包人将其承包的辅助工作委托给第三人的,应当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向定作人负责。”

本案中,牟阳甲与牟阳乙所成立的房屋建筑合同关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合法有效,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现牟阳乙委托王某完成其承包的房屋建筑中的木工工作,木工工作是房屋建筑的辅助部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乙有权转让辅助工作,但应当就第三人王某完成的木工工作向定作人甲负责。牟阳与王某之间建立了新的合同关系。王某已按约定完成木工工作,完全履行了义务。易应按约定支付报酬。

以上是关于加工合同能否将辅助工作交给第三方的案例介绍。如果有争议,最好找专业的律师来解决你的问题。

(加工合同可以把辅助工作交给第三方吗?)这个问题是为了Diu Sim女网的故事来的。希望对正在看文章!的你有所帮助

文章评论

评论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