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时间 2023-08-04 09:24金融资讯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鉴于毕业后还款便利,学生可以优先到家庭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果未办理成功,也可以待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两种贷款方式只能选择其一,入学前已在生源地申请办理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再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一、助学贷款须知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意向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请与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也可拨打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热线95593咨询相关事宜。

2.入学前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务必在报到后办理回执确认手续。

(1)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报到当天将生源地贷款回执码提交给本学院辅导员,学院收齐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办理回执确认手续。

(2)办理了地方银行或农村信用社等生源地贷款的学生,报到当天将生源地贷款回执交至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处,现场办理回执确认手续。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1.贷款金额

原则上本科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人民币,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最高限额的,贷款金额按照实际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2.时间安排

(三)绿色通道

表2 20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及要求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

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提供家庭成员的死亡证明、离婚证明、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丢失和补**明、户口本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致的证明材料等

1.所有材料的纸张大小均为A4,且必须为当年出具,往年准备过的助学贷款申请材料无效;

2.所有材料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得用其他颜色笔或圆珠笔书写;

3.所有材料不得有任何修改和涂抹痕迹,一旦有任何修改和涂抹痕迹,均视为无效;

4.所有材料必须按序号顺序放在档案袋里并张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预审表》;

5.所有材料必须如实填写,对于提供虚假证明的学生,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助学贷款申请资格,同时还将对当事学生予以处理。

联系电话:010-8973212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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