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已有贷款

时间 2024-12-17 09:37贷款新闻

“时隔11年,准备买房查征信时,意外发现自己名下有一笔连本带息36万元的欠款。”9月15日,河南南阳的杨女士向大河报反映说,当年是她一个要好的朋友借了她的身份证贷了款,而她却浑然不知。

为了消除征信影响,她找了银行、镇***、清欠办、派出所等多部门求助。为此奔波了半年多的她,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夜不能寐。

连日来,大河报进行了多方调查。

查征信意外发现一笔36万元的“呆账”未还

2021年1月1日,准备买房的杨某去银行查征信时意外发现,她的名下有连本带息36万元的“呆账”没有还。因此,她征信受到影响,无法贷款和购房。

银行信息显示,11年前的2010年10月26日,有一笔以她身份信息贷款20万元的记录,用途是“周转”,贷款期限是一年,即,到期时间是2011年10月26日。但这11年间,没有任何还款记录。

在杨某提供的一张“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借款借据”上显示,贷款银行为“内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乍曲信用社”。

看到这些信息后,杨某很震惊。她隐约模糊地回忆起当年一个关系要好的朋友借她身份证的事。

2010年10月,杨某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读大二。当时,正在南阳西峡县一医院实习的她,接到异性朋友王某的电话,说是想借下她身份证。王某是她大一暑期打工时认识的一个男孩,平时关系处得不错。

接完电话的次日,王某开车从内乡县赶到西峡县,接到她后,带她去了内乡县乍曲镇上一个饭店吃饭。吃完饭,她印象中没有去信用社,王某倒是去了信用社。

“他取钱时我曾问他干嘛,他说他用我的户头贷了个款,然后说没事,他很快都还上。当时我还小,法律意识淡薄。快毕业时我又想起这件事问他,他给我写了一个欠条。”杨某说,但日期是写在了当年借身份证的那个月。

杨某纳闷,11年了,这笔连本带息欠银行数额不菲的钱,虽是以她名义贷的款,但银行从未向她催缴过。后来,她才知道,银行向王某催缴过,但截至目前,一笔也没还过,银行便列为“呆账”。

“2012年之前,还联系。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过。”杨某说,2021年1月25日,她联系到王某时,王某承认以她名义贷了款,银行可以将该户头转到他身上,他来分期还。但杨某想让他一笔还清,了结此事,但王某却称没有钱,一次无法还清。

为此,双方一直僵持。

杨某说,银行从来没催过她。她是内乡灌涨镇人,负责该镇贷款清欠工作的来镇长一直联系她。

但截至目前,依然没有解决。

“现在有优惠政策说是15号之前还36万,15号之后到10月1日,就是38万。”杨某说。

“她在撒谎,贷款签字她都知道”

“因为当时我名下已有贷款。而亲人也都不在身边。杨某我们是好友,离的又近,才用她身份证。”王某说,这么多年一直未还,原因是当年做生意被骗,生意失败后,房车没了,还离了婚,受到沉重打击,手里也没钱。加上,父母身体不好住院,家里发生大变故,前几年一直过不来,“这几年想着挣点钱,把这事解决一下。因为迟早都要面对。”

但令他生气的是,今年4月,老家当地清欠部门协调的是只还20万元本金,三年内还清。当时出于朋友关系,说好的杨某出一点钱先把征信问题给解决了,到今年年底,他也回老家,还一部分,剩余的再分期还。结果,现在杨某变卦,想让一笔还清,“如果这样,我只能说不可能,哪有那么多钱。”

有关“欠条”的问题,王某说,那个早没用了,“三年不起诉,就作废了。”

对此,王某说,此事杨某不说他肯定也要承担,但杨某这段时间的一些做法如给他录音等,让他很生气。

相关部门一直推脱?

2021年9月2日,杨某实在无奈,向南阳市内乡县灌涨镇派出所报了案。

“王某他姐是名老师,当时是贷款担保人。警方当时也把她叫过去做了笔录。”杨某说。

至于贷款行方面,杨某说,她从2021年联系到贷款行后,就一直协商,想先把她的征信问题解决,但银行当面一直就是推脱的状态。半年过去了,一直没结果。

“这次是镇***接手处理,我回去跑了一个月,我想让***帮忙联系司法机关对这笔贷款进行仲裁,认定责任。如果我有责任,我把我该承担的部分承担了,此后这笔呆账就跟我无关,但他们不愿意。王某提出将户头转给他,他分期支付,***也不愿意。”杨某说,现在因为这个事,她已经又折腾一个月了,银行和派出所那边都没进展,而王某又说没钱一次还清,此事便成了死结。

王某给出的解决办法是,先于9月15日当天还2万,他询问结果是这笔贷款的户头没法转给他。因此,剩下的欠款,准备经***相关部门出面,分期还上。

9月18日,杨某所属的河南南阳内乡县灌涨镇负责贷款清欠的来镇长说,杨某目前并没有被列为老赖,只不过征信受到影响,因为是以她名字贷的款。因到期没还钱,银行把其征信拉黑了。

针对杨某对银行的诸多质疑,来镇长说,因王某一直还没回来,一直还没见到他。

“信贷员存在问题。不过,这笔钱贷出后是否被瓜分,还不清楚。”来镇长说,目前调查情况是,当时三个担保人,目前只见到其中两个,“我当时电话上质问过当年经办此事的信贷员,他说是他们信用社主任交办的事。杨某给我的说法是,她和三位担保人不认识。”

来镇长说,现在,他们的办法是尽快通知王某赶紧回来,目前,已经按相关文件精神,对其中一个有公职的担保人(王某的姐姐)暂停工资,进行“三停五不”(对不归还贷款的公职人员采取“ 三停五不” 措施,即:停职、停薪、停岗;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

疑点一:贷款时杨某是否知情?“借款借据”上的借款人签名和手印,究竟是不是杨某本人?

杨某回忆,11年前的那天,她模糊记得,她没有进去过信用社。她吃完饭一直在车上等着。但在目前真相不明的情况下,也不排除是她亲笔签的名,按的手印。

因为,她回忆,当年那桌饭,除了王某外,还有另外两名她不认识的中年男子。饭桌上,大家相互敬酒,喝了酒。

“不排除我晕乎乎地进去签了字和按了手印。”杨某说,因时间太久,她确实记不清了。

她想找银行进行笔迹鉴定,但银行让她自行鉴定。她网上搜索发现,半年内字迹还好鉴定,时隔10多年不好鉴定。

“至于当年究竟是否是我签的字,当事人没正面回答我。”杨某说,她模糊记得,当年,她没去信用社,而是一直在车上等着王某。

对此,王某说,杨某是在撒谎,“没想到她会这么说。”

“我怎么可能同意,十年前的20万,对于一个生活费还要从家里出的人来说,怎么会同意?我再找证据。”杨某说。

疑点二:放贷审批无人签字,贷款能顺利放出?

杨某提供的一份证据材料显示,审批人为“岞曲信用社”,非人名,信贷员姓张。

杨某说,王某曾告诉当地镇***相关负责人,这笔贷款当年到他手里只剩下12万,其他的全分了。

“好像分给银行内部多人,包括三个担保人和行长、信贷员。每人分多少,他说得清清楚楚。”杨某说,现在,当年贷款那个信用社已查不到,“已合并。现在所有内乡县所属的贷款都是在这个内乡县信用联社查询。”

“贷款的审批人都没有签名,是如何放款的?另外,当时我一个学生,怎么能顺利贷款?”杨某质疑。

对此,9月15日,南阳内乡县信用联社信贷部相关人员说,他们将尽快了解情况,及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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