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屋抵押贷款常见的三个误区

时间 2024-10-31 10:22房贷资讯
房屋抵押贷款是最受欢迎的抵押贷款方式之一,也有很多借款人对此有一些知识误区,之前的文章中我们也有总结。之所以把这三个误区单独拿出来提,是因为这三个问题比较典型,属于最多人问的问题。

1. 房贷尚未还清的房子不能再办理抵押贷款。
有很多借款人认为房贷还没有还清的房子不能再申请抵押贷款,甚至有的借款人也去银行问过,结果得到否定的答案。
而实际上,这种情况其实就是所谓的二次贷款。物权法规定房屋在抵押过一次之后,如果房屋价值上还有剩余额度,就可以做二次抵押。
为什么有人去银行得到否定的答案呢?是因为二次抵押贷款的风险相对较高,很少有银行办理二贷。
建议大家在首次申请房产抵押贷款时候就和银行方面确认清楚是否支持二贷。

2. 所有房子都能申请抵押贷款
首先,小产权房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另外,公益用途的房屋、违建房屋、依法公布要拆迁的房屋等等,都是不能申请房屋抵押贷款的,不能申请抵押贷款的房屋我们在之前文章中也提到过。

3. 只能用自己的房子申请房屋抵押贷款
实际上,借款人如果自己名下没有房屋,是可以用他人的房屋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并且这一点在法律上也有明文支持,当然需要房屋所有人的书面同意,最好能与借款人一同前往贷款机构办理房屋抵押贷款。

很多借款人因为这三个误区犹豫不决,其实很多事情并不是我们心中所想的限制那么大,提前预习好,会给我们带来很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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