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春天快要来临了
时间 2024-09-05 09:46贷款新闻
春天到了,民间金融的春天也来临了。过去的日子里,我们民间的金融也经历了风雨期、困惑期,现在有了总理的讲话,有了各界人士的积极推动,我们盼到民间金 融的温度在逐渐的上升,人们的激情正在开始燃烧。从这个时候,从法学家的角度来讲,我认为我们更需要保持冷静,保持冷静的目的是为了推动持续的发展、有序 的发展。我们可以回顾一下,在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我们曾经有过一段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热潮,在一段时期里一风吹、一刀切、一股风、一窝蜂,由于缺乏规 范,缺乏对风险的治理,也缺乏对***行为的规范,还有民间行为规范,导致风险的积聚,以至于到90年代中期的时候,这些风险就逐渐开始爆发。同样,由于缺 乏规范、缺乏法律的应对手段,我们的中央***又采取了一个一刀切的方式,所以在1999年的时候,中央***最后就下定决心,最后全部给封杀了,最后造成的 结果是非常惨痛的。可以说很多农民在改革开放初期积累起来的一点财富,一夜之间就没了,在这个期间有没有人发财呢?是有的。但是,最后的结果是民间金融进 入严冬期,农村的发展也进入了一个低潮。长期以来,在法律界也形成这么一种认识,所谓民间金融就是非法金融,非主流金融就是非法金融。当然,在当今的情况 下,我们首先要打破这个误区一定要承认民间金融从整体上也是一个合法的,它的法定基础是什么呢?合同法。我这几年也在研究和观察温州的金融研究,最近在社 会科学发表报讨论了一篇文章,专门讨论了温州一带的和会的民间集资形式和目前提出鼓励民间合作金融之间的关系。今天我想讲的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冷静 来考虑,我们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当前提出民间金融的问题,或者小额信贷等问题,实际上是跟一个概念联系在一起。去年我参加国际会议的时候,国际上也热烈 讨论一个概念,就叫小微企业(SME),现在这是国际上普遍的现象,就是小微企业。不仅是中国,国外同样也如此。我看到一个统计数字,说中国的小微企业占 企业的总数是99.7%,日本是95%,占了企业的绝大多数。中国的小企业对就业的贡献率是74%,增加值的贡献率是60%,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经济力 量。但是,长期以来,小微企业缺乏资金,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知识。和中国的金融结构有关系,一方面我们不承认非主流金融,而且不时的对他们进行打压。另外 一方面,主流金融集中在国有商业银行,都是大型银行,大型银行只能做大生意,大额信贷和小额信贷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两种不同的流程和不同的交易方式。 你要让大型银行,工农中建直接来做小额信贷,他们是没法做的。说得通俗一点,大额信贷是绅人社会的游戏规则,小额信贷是俗人社会的游戏规则,我也在美国考 察过小额银行的操作方法,我曾经考察过西雅图的一个社区银行,考察过硅谷的一个硅谷银行,也是做风险投资基金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的一个小型银行,他们都有 一套很独特的运作方法。我们相信大银行如果让他们来做小额信贷,他们是没有办法做的。
未来我们要解决小微企业的资金来源问题,实际上需要从两个方面来入手,首先是主流金融要开办小额信贷的业务,我曾经也在一些场合呼吁,就是国家应该鼓励大 银行去投资开办小额信贷银行,工农中建处于社会责任,他们都已经干了。多年前汇丰银行在湖北办过一个小额信贷贷款,外国人在中国都可以干这个事,我们自己 为什么不可以干呢?只是小额信贷银行是独立法人,它和你的主体银行之间的风险要有一个隔离机制。另一方面,就是高先生讲到的,大量的民间金融要把渠道打 通,民间的资金把它吸引到企业融资的渠道来,建立有效的机制,有效的通道,民间也有资金需求,也有投资需求,所以把民间的投资需求和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有 效的对接起来,这应该是未来提倡的方向。
所以,未来对民间金融,当然首先是要承认保护,同时也是要进行规范,只有在规范的前提下,他们才能健康的发展,所以,法学家关心更多的是秩序和风险的问 题,我们起的是一个保驾护航的作用。从某种意义来讲,我们不是在那里鼓动,不是热情燃烧,有时候要给你泼一点冷水,目的是让你热情燃烧得更久,能够燃烧出 效果来。
总的来讲,我认为当前需要从四个方面去讨论怎么去规范和建立秩序,第一个问题是***的决策问题,我们回顾80年代和90年代的教训,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教 训,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教训就是当时这一块实际上是被乡镇***或者村委会这些组织去控制了,农民的钱到他们手里,他们把钱贷给乡镇企业,或者是那些***官 员、村干部他们自己或者他们的亲属,其中有些人拿了钱,根本就不打算还的。所以,后来就形成了风险积累,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在这样的情况下,由于缺乏有 效的规制办法,当时朱熔基总理只能采取一个简单的行政处理措施,全部封杀。后来又人提意见应该有所区别呀,所谓有所区别就是开口子,开了口子大家都可以从 那个口子里跑掉,实际上当时你没有办法去治理当时这个问题。所以,根本的原因还是当时缺乏一条法则。所以,这次要提倡民间金融,一定要防止***包办、*** 操办、***参办,你参与办都不行,一定要是民间资金、民间人士、民间交易,***不要参与,你只能起到一个保护的作用,这是第一。第二,要防止金融欺诈,保 护投资者。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会看到在民间金融的领域里面会有很多各种各样的组织,他们从民间人士当中、从老百姓当中去获取资金,以各种方式去 获取资金。对这些人来说就是投资者,对这些人投资者的保护问题将是我们要注意的一个问题。任何时候我们都会看到,你要办一件好事的时候,有的人就会进来。 你给了一个政策的时候,有人就会去滥用它,目的是为自己谋取利益。所以,这个时候我们要严格的把握好各种法律界限和政策界限,防止有人利用这个机会去套取 老百姓的钱财,诈取老百姓的钱财。
第三个问题是风险监管和银行风险隔离的问题。主要的风险是违约风险,你把钱贷出去以后,你收不收回来,收不回来,积累多以后就会形成系统性的风险。民间金 融是一个小系统,以银行为代表的主流金融又是一个系统,这两个系统之间一定要把它隔离开来。所以,必须禁止用银行的资金去办民间金融。比如在浙江、江苏一 带的高利贷的人群当中,我们已经了解到有来自***官员的钱,也有来自银行的钱,无非是银行的人把钱借给他,高利贷者。企业缺钱的时候,他到银行借钱的时候 借不到金钱银行说推介你找谁谁,谁谁谁手里就可以借高利贷,谁谁谁的钱是谁贷给他的呢?银行贷给他。这样一方面形成银行对企业的高利盘坡,有些人是活活的 为高利贷弄死的。到期了,张三还不了钱,说推介李四借给你钱,李四借完还,还不了又去找王五,其实这笔钱就是那一笔钱,最后债务高台,最后成为了企业的陷 井。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一定要对它进行监管,尤其是要防止银行资金进入民间借贷市场,我们要高度官长。中国的金融百分之九十在银行,中国的金融好不好就看 银行。现在我们知道在美国的五角大楼有一个团队专门研究金融战略,在未来当中会不会有一些外来因素在我们的金融市场上给你制造点什么事情,说不清楚。我们 不能不居安思危。所以保护金融安全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使命,作为中国银行法协会我们要担任这个使命,要为构建中国金融的防火墙作出我们的努力。
第四是企业保护,刚才提到高利贷和企业保护的问题,实际上里面还有一个问题,民间借贷,税的问题。因为长期民间借贷处在时而不管、时而管的状态,在不管的 时候,就像韭菜割了以后迅速生长,由于采取的是放任,不承认就是不管,不管也给了它一个偷税的空间,在这里面谋取的利益不仅仅是在利息,而且还有偷税,资 本投资利得税是从来不交的,在这个当中要多方面进行规制。前一段时间在无锡最高法院开了会议,在江苏一带这些年民间借贷纠纷也是急剧上升,这里面涉及到很 多证据的问题,我就提了一个建议,将来接待纠纷到法院去,怎么证明你的政权,债权人证明债权,债务人怎么证明还了款,光靠条子还不行,还要银行转帐的凭 证,他们发现有很多的问题。限制现金支付在发达国家早就实行了,现在民间借贷,背着一大堆一大堆的现金在那里支付,这不是正常的现象,也是需要规范的。
所以,未来民间金融发展的过程,应该看成是一个法治建设的过程。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从事金融的企业家要提高法律意识,要提高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立法机 关、司法机关把相应的规则明晰化,***也要把规则明晰化,相信在各方面的配合之下,随着法制不断的完善,我们的民间金融和小微企业一定会迎来一个蓬勃发展 的新的时期。
未来我们要解决小微企业的资金来源问题,实际上需要从两个方面来入手,首先是主流金融要开办小额信贷的业务,我曾经也在一些场合呼吁,就是国家应该鼓励大 银行去投资开办小额信贷银行,工农中建处于社会责任,他们都已经干了。多年前汇丰银行在湖北办过一个小额信贷贷款,外国人在中国都可以干这个事,我们自己 为什么不可以干呢?只是小额信贷银行是独立法人,它和你的主体银行之间的风险要有一个隔离机制。另一方面,就是高先生讲到的,大量的民间金融要把渠道打 通,民间的资金把它吸引到企业融资的渠道来,建立有效的机制,有效的通道,民间也有资金需求,也有投资需求,所以把民间的投资需求和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有 效的对接起来,这应该是未来提倡的方向。
所以,未来对民间金融,当然首先是要承认保护,同时也是要进行规范,只有在规范的前提下,他们才能健康的发展,所以,法学家关心更多的是秩序和风险的问 题,我们起的是一个保驾护航的作用。从某种意义来讲,我们不是在那里鼓动,不是热情燃烧,有时候要给你泼一点冷水,目的是让你热情燃烧得更久,能够燃烧出 效果来。
总的来讲,我认为当前需要从四个方面去讨论怎么去规范和建立秩序,第一个问题是***的决策问题,我们回顾80年代和90年代的教训,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教 训,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教训就是当时这一块实际上是被乡镇***或者村委会这些组织去控制了,农民的钱到他们手里,他们把钱贷给乡镇企业,或者是那些***官 员、村干部他们自己或者他们的亲属,其中有些人拿了钱,根本就不打算还的。所以,后来就形成了风险积累,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在这样的情况下,由于缺乏有 效的规制办法,当时朱熔基总理只能采取一个简单的行政处理措施,全部封杀。后来又人提意见应该有所区别呀,所谓有所区别就是开口子,开了口子大家都可以从 那个口子里跑掉,实际上当时你没有办法去治理当时这个问题。所以,根本的原因还是当时缺乏一条法则。所以,这次要提倡民间金融,一定要防止***包办、*** 操办、***参办,你参与办都不行,一定要是民间资金、民间人士、民间交易,***不要参与,你只能起到一个保护的作用,这是第一。第二,要防止金融欺诈,保 护投资者。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会看到在民间金融的领域里面会有很多各种各样的组织,他们从民间人士当中、从老百姓当中去获取资金,以各种方式去 获取资金。对这些人来说就是投资者,对这些人投资者的保护问题将是我们要注意的一个问题。任何时候我们都会看到,你要办一件好事的时候,有的人就会进来。 你给了一个政策的时候,有人就会去滥用它,目的是为自己谋取利益。所以,这个时候我们要严格的把握好各种法律界限和政策界限,防止有人利用这个机会去套取 老百姓的钱财,诈取老百姓的钱财。
第三个问题是风险监管和银行风险隔离的问题。主要的风险是违约风险,你把钱贷出去以后,你收不收回来,收不回来,积累多以后就会形成系统性的风险。民间金 融是一个小系统,以银行为代表的主流金融又是一个系统,这两个系统之间一定要把它隔离开来。所以,必须禁止用银行的资金去办民间金融。比如在浙江、江苏一 带的高利贷的人群当中,我们已经了解到有来自***官员的钱,也有来自银行的钱,无非是银行的人把钱借给他,高利贷者。企业缺钱的时候,他到银行借钱的时候 借不到金钱银行说推介你找谁谁,谁谁谁手里就可以借高利贷,谁谁谁的钱是谁贷给他的呢?银行贷给他。这样一方面形成银行对企业的高利盘坡,有些人是活活的 为高利贷弄死的。到期了,张三还不了钱,说推介李四借给你钱,李四借完还,还不了又去找王五,其实这笔钱就是那一笔钱,最后债务高台,最后成为了企业的陷 井。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一定要对它进行监管,尤其是要防止银行资金进入民间借贷市场,我们要高度官长。中国的金融百分之九十在银行,中国的金融好不好就看 银行。现在我们知道在美国的五角大楼有一个团队专门研究金融战略,在未来当中会不会有一些外来因素在我们的金融市场上给你制造点什么事情,说不清楚。我们 不能不居安思危。所以保护金融安全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使命,作为中国银行法协会我们要担任这个使命,要为构建中国金融的防火墙作出我们的努力。
第四是企业保护,刚才提到高利贷和企业保护的问题,实际上里面还有一个问题,民间借贷,税的问题。因为长期民间借贷处在时而不管、时而管的状态,在不管的 时候,就像韭菜割了以后迅速生长,由于采取的是放任,不承认就是不管,不管也给了它一个偷税的空间,在这里面谋取的利益不仅仅是在利息,而且还有偷税,资 本投资利得税是从来不交的,在这个当中要多方面进行规制。前一段时间在无锡最高法院开了会议,在江苏一带这些年民间借贷纠纷也是急剧上升,这里面涉及到很 多证据的问题,我就提了一个建议,将来接待纠纷到法院去,怎么证明你的政权,债权人证明债权,债务人怎么证明还了款,光靠条子还不行,还要银行转帐的凭 证,他们发现有很多的问题。限制现金支付在发达国家早就实行了,现在民间借贷,背着一大堆一大堆的现金在那里支付,这不是正常的现象,也是需要规范的。
所以,未来民间金融发展的过程,应该看成是一个法治建设的过程。也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从事金融的企业家要提高法律意识,要提高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立法机 关、司法机关把相应的规则明晰化,***也要把规则明晰化,相信在各方面的配合之下,随着法制不断的完善,我们的民间金融和小微企业一定会迎来一个蓬勃发展 的新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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