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是什么意思,严查“两栖干部”
一段时间以来,在相关通报中可以看到,一些党员干部在领取国家发放的工资基础上,又通过兼职从企业获取优厚的酬劳,企图“两头占”,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查“两栖干部”,严肃党纪“红线”,规范党员干部履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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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兼职、挂证取酬……
企图“两头占”最终落得“两头空”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在企业兼职并领取了报酬,这种行为是错误的,违反了党的纪律。真是悔不当初啊!”这是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林业服务中心果树站原站长贾某某面对调查时作出的忏悔。
此前,茌平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贾某某长期在茌平区某农业科技公司兼职,领取双份工资。根据举报反映的线索,茌平区纪委监委迅速成立调查组进行核实。随着调查深入,贾某某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办案人员介绍,贾某某毕业后便被分配到原茌平县冯官屯镇***林业站工作,后被调至原县林业局工作,并在此后成为了果树站站长。2016年初,原茌平县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始进行茌梨育苗,该公司总经理袁某某提出,希望聘请贾某某作为公司技术人员,并允诺给予相应报酬。
起初,贾某某拒绝了袁某某的邀请。然而,面对袁某某多次盛情邀请,贾某某心态有了变化,纪律之弦逐渐放松。“靠着自己的劳动获取报酬,应该不会出事”,怀着这样的想法,贾某某答应了袁某某的邀请,开启了在本职与兼职中“穿梭”的兼职取酬模式。2016年3月至2017年7月,贾某某在袁某某的两家公司兼职技术员,获取报酬2.3万元。
妄想“两头占”,最终落得“两头空”。最终,茌平区纪委监委给予贾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鱼”与“熊掌”焉可兼得。(制图:李芸)
“这个监理工程师证书是不是你的?为什么会放在这家监理公司,这家公司有没有给予你报酬?”
“2007年我考了监理工程师证书后就一直放在这家公司,每年他们都会给我几千元费用,我知道这种行为属于挂证兼职取酬,但心存侥幸,总以为不会被发现……”今年2月,江苏省灌南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在该县交通运输局核实一条问题线索时,工作人员张某主动说明了相关问题。
经调取张某挂证所在公司账目,办案人员发现除了张某以外,还有7名其他公职人员将职业资格证书放在该公司挂证兼职取酬,每人每年领取6000元“挂证工资”,有的挂证取酬时间长达十几年。
经过初核谈话,张某等8人均对自己的挂证取酬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主动退交违纪所得。张某等8人已被灌南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排查相关单位和企业80多家,对疑似“挂证取酬”的292人进行了鉴别,其中给予谈话提醒21人,党纪处分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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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兼职取酬
容易催生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
导致正常市场主体间的不平等竞争
“挂证取酬”。个别党员干部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违规挂靠至非供职企业名下,实际未到挂靠企业工作而违规获取报酬。
在职兼职。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取酬,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违规取酬。
退休兼职。个别党员领导干部退休后,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聘任兼职取酬。
退休任职。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退休后,违规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任职,既领取企业薪酬,又保留党政机关各种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一些“两栖干部”开始披上“隐身衣”,违规形式更为隐蔽。
例如,在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董事长、总经理骆旭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骆旭升就曾利用其职务便利,为某控股公司谋取巨额利益。该控股公司董事长张某某为感谢骆旭升,许诺其辞职后到自己公司工作将获得300万元“安家费”。2018年6月,骆旭升辞去公职到该公司工作,并实际收受261万元“安家费”。2020年11月5日,骆旭升因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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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思想出现偏差
“钻空子”“打擦边球”的主观原因
也有监督管理缺失、失管脱管的因素
“说实在话,一开始真的觉得自己很冤,现在回过头看看,因为自己放松学习,对相关政策理解把握有偏差……人退休了,思想不能退休,党纪红线不能忘,我真心接受组织上对我的处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退休政法干部刘某某在谈话笔录上签字时说道。
据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刘某某在职时身为正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退休后违反有关规定,在企业兼职并领取薪酬。刘某某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把所得报酬37万元全部上缴。
由于权力寻租或变现空间仍然存在,部分党员领导干部“钻空子”“打擦边球”,把违规任职、兼职当作权力寻租或变现的“过墙梯”。
“近年来,退(离)休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违规任职、兼职取酬实现权力变现的案件高发多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对退(离)休党员领导干部任职、兼职情况失管脱管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许腾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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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监督探头,履行监督责任
从严治理公职人员兼职取酬
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兼职,使其可能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公为私用、损公肥私,引发腐败现象的发生。近年来,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在经济组织中违规兼职或兼职取酬。
从严治理公职人员兼职乱象,纪检监察机关要擦亮监督探头,履行监督责任,对顶风违纪、边治边犯、屡教不改的坚决从严查处,对行业主管单位治理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针对违规兼职取酬问题,各级纪委监委重拳出击、从严整治。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单位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职称“挂证”等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治理。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纪检监察组综合分析研判问题发生原因,向相关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强化源头治理,铲除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的土壤。
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离职、退休干部的监督管理。江苏省盱眙县纪委监委聚焦兼职取酬、经商营利、入股合作、借贷收息、期权交易等问题,一方面与党员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明确禁止违规兼职取酬等要求,另一方面坚持把监督关口前移,运用科技手段对领导干部特别是离职、退休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精准核查,做深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纪委监委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兼职取酬专题警示教育,通过用身边人、身边事来明纪说法,让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监制:牟彦秋 黄林昊
校对: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