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业之困:坏账激增定位不清退出艰难
“投资100个项目,能成功的可能只有1个”,在众筹行业这样的话并不是危言耸听。在国内发展一直不温不火的众筹行业,今年以来更是经历着生死考验。近期,人人投部分项目被质疑财务造假、36氪因宏力能源项目而被推上涉嫌欺诈的舆论风口、深圳部分房地产众筹平台因政策原因被按暂停键……在问题频发的背后,暴露出众筹行业发展到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和疑惑,如众筹平台的定位之惑、项目坏账如何界定、投资人如何退出等问题。
定位之惑
今年6月,对于由媒体转型做金融的36氪来讲,显得格外烦躁。去年6月,36氪发布股权众筹平台,在股权众筹平台满一年之际,36氪因宏力能源项目陷入“罗生门”。而在事件背后,也引发了股权众筹平台角色之考,是该扮演好信息中介的角色还是深入到项目之中?
6月初,有媒体报道称,36氪股权众筹平台上的宏力能源项目财务涉嫌数据造假。上海商报记者了解到,去年末,宏力能源发布公告,定向增发600万股,每股作价10元,共计募资6000万元,其中有3000万元额度将在36氪股权众筹平台上进行认购,认购门槛100万元。据悉,36氪工作人员曾向投资人介绍道,“该公司已连续两年盈利,2015年盈利应该在3500万元,应收账款2.4亿元”。
但是,宏力能源在4月底公布的去年财务数据引发投资者不安。财报数据显示,去年宏力能源营业收入为7373.7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7.71%,净利亏损2678.71万元。对于投资人来讲,亏损2678万元的残酷现实和盈利3500万元的美好期许之间落差巨大。而在该事件中,36氪在融资推介环节是否存在虚假包装、信息披露是否得当等问题也引发质疑。
36氪在随后发布的声明中称,宏力能源年报披露的业绩不达预期,引发投资人剧烈反弹。对此向投资人致歉,承认给投资人带来了困扰,并且表示正在通过律师进行交涉。网贷之家首席分析师马骏表示,在此次事件中,众筹平台要承担尽职的责任,即帮助投资人仔细调研项目,同时要披露项目潜在收益和风险。而对于目前行业存在的虚假包装、过度宣传等问题,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薛洪言分析,2014年出台的《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平台不得“利用平台自身优势获取投资机会或误导投资者”,平台直接做项目的领投人会传递出极为强烈的推荐信号,容易左右跟投人的决策,存在误导投资者之嫌。
在薛洪言看来,股权众筹的商业模式中,融资企业、平台、领投人和跟投人各司其职,商业模式才可持续。若平台偏离“信息中介”的定位,越俎代庖,赚不该自己赚的钱,会损害股权众筹商业模式的根基,于平台自身还是整个行业都有很大隐患。
坏账之难
除了定位,在前期众筹平台一哄而上的局面下,部分平台因自身经验或者扩张等原因,导致平台项目质量不佳,坏账攀升。
近日,主打实体店铺股权众筹平台的人人投也因项目坏账等问题卷入舆论风暴。其中,一项名为“邯郸易佰”的二期项目被指利用财务支出造假,将10万元的支出费用变为128万元。
有投资人爆料称,自己投资的人人投多个项目都出现问题。对于坏账问题,人人投在6月12日发表的一篇声明中称,截至2016年3月31日最新统计计算,人人投确定的坏账项目数量为11个。事实上,上海商报记者查询人人投官网发现,现在被其列入黑名单的项目已经有12个。上海商报记者在社交平台发现,目前人人投QQ维权群已有3个,人数将近200人。人人投方面表示,个别项目因经营不善而导致暂时或阶段性亏损,不属于坏账类项目。平台项目总数量为近300个,也就是说,坏账率在3%左右。而在有些投资人看来,坏账并非只是项目跑路,项目财务造假、虚构支出、到回购期之后一拖再拖等都算是坏账。
对此,薛洪言表示,目前,国内主流众筹平台提供的众筹产品包括股权众筹、实物众筹、收益众筹、消费众筹等几种,坏账一词主要针对收益众筹。收益众筹承诺在一定时间内给予投资人固定或浮动的收益回报,本质上属于债权类投融资行为,债权融资就存在信用风险,会产生坏账。从债权融资的角度看,一般只有无法收回的债权才能称之为坏账,坏账不等于逾期,也不等于不良资产,银行贷款五级分类中,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后三类属于不良,但坏账主要指形成损失的这一部分。所以,“财务造假、虚构支出、到回购期之后一拖再拖”等行为有可能导致坏账的产生,其对应的项目可以称之为不良资产,但不能称之为坏账。
“坏账是一个财务管理的概念,对应的是债权。而像包括人人投在内的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项目属于股权投资的概念,对应的是股权,所以实际上说项目坏账并不是很准确,准确的说法是项目投资失败。而判断投资项目是否失败,惟一的标准就是项目到达退出期后,能否顺利退出,投资本金能否收回。”投壶网CEO赵妍昱表示。
退出之困
伴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专项整治,众筹行业的问题也不断暴露。据赵妍昱判断,行业应该在今年末及明年初会出现集中退出的现象,而一旦出现数量较多的退出失败案例,则会演变成一个短时间内风险集中爆发的情况。
事实上,近期深圳不少房地产众筹平台因地方***的房产新政面临停业命运。一家房产众筹平台相关人员表示,之前的业务肯定不能做了,之后如何转型也无法确定。房地产众筹平台爱房筹日前也发布公告称因政策原因,导致回款延期。而投资者也面临着本金和利息不能按时收回的问题。
目前,我国众筹行业缺乏退出机制,在投资人利益保护方面也存在缺失。薛洪言表示,从众筹类型来讲,实物众筹和消费众筹不存在退出的问题,收益众筹属于债权类融资,投资者按照约定时间到期收回本息,也不存在项目退出的问题。项目退出是股权众筹的特有现象,一般包括IPO、并购、回购、股权转让等几种方式,不同项目间约定不同,差异很大,应该讲不存在集中退出的问题。
在马骏看来,从今年下半年到明年上半年,在互金专项整治背景下,很多项目陆续到期,风险事件会持续爆发,但投资人权益较难维护,因为众筹项目理论上就是不保证回报的,但是如果出现像36氪这样虚假陈述的,或者平台和项目联合欺骗的,投资人有足够证据的话,还是可以维权的。
在谈及投资人保护时,赵妍昱表示,投资人的利益保护贯穿于整个投资过程而非只是在项目退出时才谈。在投资人利益自我保护方面,有如下建议:平台有义务向投资人阐述关于股权众筹项目投资所涉及的权、责、利等问题,尽到对投资风险的充分提示,在投资前,投资人充分运用平台的风险阐释,认真阅读投资协议,确定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注意留存相关文档以便于日后追责。进入项目投后管理阶段,投资人应当积极使用平台提供的投后管理服务,保证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项目动态。(上海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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