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企业法人申请开业贷款的条件

时间 2024-01-03 06:29企贷资讯

上海企业法人申请开业贷款的条件

小企业法定代表人申请开业贷款的,应按以下规定自行提供足额担保(下称个人担保),并由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为其个人担保提供再担保:

抵押担保:担保人以自住住房为抵押的,住房价值不得低于60万元,抵押率不得超过50%; 担保人以非自住房屋为抵押的,住房价值不得低于50万元,抵押率不得超过60%; 担保人以商业用房为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过60%。

质押担保:以本币存单及国债质押的,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质物票面值的90%; 以外币存单质押的,贷款最高额不得超过质物票面值折算为人民币金额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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