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暴利的背后存在着机会,但是最多的还是镰刀。严重被高估的价值,到最后无一例外,都是一地鸡毛!仿佛一夜之间,区块链变得炙手可热,关于区块链的任何风吹草动都是新闻。区块链的盛宴,被越来越多的人所“享用”,ICO一夜暴富的神话不断刺激着新的投资人涌入进来。
“老套路”披上区块链的“新马甲”,立刻就成为了实现“财务自由”的捷径,而这其实只是一个骗局。知名投资人、PreAngel创投基金创始合伙人王利杰,在一次微信分享会上更是语出惊人:“目前90%的区块链产品是庞氏骗局。”家住河南郑州的商人王晶晶,2017年被邻居康雨拉入“天易家禾河南群”,起初,王晶晶从康雨手中以每枚7.48元的价格买了3500枚光锥LCC币,当月月底,以每枚11.15元的价格卖给了群友。粗略算了一下,除去10%的手续费,不到一个月便赚了约6000元。然而,当王晶晶带着其他邻居再次杀入,花20多万元分批次购买了光锥LCC币之后,危机却不期而至。3月13日,LCC价格达到每枚58.53元。当天,光锥国际技术研发团队发布系统通知称,持续受到外部组织数据溢出和拒绝服务式攻击,需要对交易平台进行改造升级,因此暂停了LCC的交易。此后,LCC交易再未重启。到5月份,开始有全国各地的投资者赶赴广州和深圳,寻找天易家禾的高层人员索要投资款,随之案发。6月中旬,广州办案警官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称,目前案情还不明朗,LCC的操作模式到底是传销还是诈骗,尚待深入调查后才能判断。早在2015年就出现了“百川币”传销骗局——福建百川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运煌,只用了不到一年时间便建立起“百川币”多级金字塔形传销活动王国,范围涉及24个省(区、市)的90余万会员,会员层级多达253层,涉案金额高达21亿元。2016年11月,广东警方破获了“恒星币”非法传销案。公开资料显示,该组织团伙以发展人员数量为条件提成返利,引诱会员通过“恒星币”继续层层发展他人参与,4个月就吸收了全国31个省(区、市)的16万余名会员,涉案金额近两亿元。2017年9月,海南海口警方破获的“亚欧币”传销案也属于同一类型。短短一年时间,亚欧币骗局就吸引了4万多名参与者,吸收资金达40多亿元。类似的“虚拟货币”传销骗局还在不断上演,随手在网上一搜就会看到大量相关信息。在这些骗局中,有的发币公司几个月后就关门跑路,使受害者维权无门;有的发币公司则被警方查获,组织者被逮捕归案。业内专家指出,打着“虚拟货币”“区块链”幌子的传销骗局,主要是抓住了普通投资者不懂虚拟货币、区块链,却又希望赶上虚拟货币投资热潮的心理。
其骗局往往设置复杂,投资者很容易上当;不仅如此,这类传销骗局的模式还非常容易被复制,参与过这类骗局的人后期很有可能会单干。所以,这类骗局很容易呈现病毒式的扩散传播态势。
第一类是纯粹诈骗,就是通过传销不断地让后者前赴后继地往里面放钱,是以骗钱为目的;第二类项目是圈钱,虽然有项目作为背景,但却并没有值这么多钱的项目;第三类项目是真正想要做事情的,有少数人想要推动行业发展创新。
国家对ICO模式的监管一直都在酝酿,但现在面临的问题是,一行三会到底谁来管这件事,性质该如何定义?在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下确实有一定难度。披着区块链这个“新马甲”,炒作虚拟货币升值,实则是“换汤不换药”——这被警方称为是“最时髦”的传销。这类穿上了“新马甲”的传销,归纳起来,其套路其实并不怎么新颖。最普遍的套路之一是以科技之名行传销之实。典型的案例如前文提到的西安警方破获的一起打着“区块链”概念的特大网络传销案。套路之二是空手套白狼。他们先是以赠送为幌子,向新加入的人员赠送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每枚价格在几十元,然后通过人为操纵将虚拟币一路升值到几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员加入,最后再通过所谓虚拟币“贬值”的周期波动进行“割韭菜”。套路之三是“洋为中用”“出口转内销”。2017年9月,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涉案金额达16亿余元的特大“维卡币”网络传销案。为什么这种“老套路”却动辄使上万人“中招”?主要是因为他们抓住了投资者“着急上车”的财富渴求心态,骗局的核心便是利用了人性的弱点。面对潜在的诈骗危机,业内专家建议,投资者要客观理性看待区块链的价值,不要相信“天花乱坠”的承诺,尤其要避免盲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