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大讲堂 | 金融篇

时间 2023-11-02 21:07铜陵发布

一、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奖补政策

1.对在安徽省证监局办理上市备案辅导登记的上市后备企业,同级收益财政给予400万元补助;对上市申报材料经证券监督机构受理的企业,同级受益财政再给予400万元补助;对成功发行股票的企业,同级收益财政给予200万元奖励。

对在境外证券交易市场上市的企业,市内企业按规定异地“买壳”或“借壳”上市后(需将注册地迁回我市)和市外上市企业将注册地迁至我市的,比照企业首发上市政策给予奖励。

2.对完成股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由同级收益财政给予奖补150万元。对通过“新三板”融资的企业,给予所募集资金1%、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完成股改、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的企业,给予40万元补助;对未完成股改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的企业,给予8万元补助,以上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和同级受益财政按5∶5分担。

3.上市公司再融资的,由市财政和同级受益财政再融资额1%的比例、最高100万元给予奖励。

4.对成功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私募债和中小企业集合信托计划的企业(不含平台公司),同级收益财政按发行额度3%、最高75万元给予补助,单户企业每年最高150万元给予补助。

二、“税融通”贷款贴息政策

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供信用类贷款,降低融资成本,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贷款对象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近2年按时足额缴税且上一年度纳税总额在10万元(含)以上、信誉良好、纳税信用等级在M级及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对资质条件好的民营企业,通过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其“税融通”贷款给予增信支持,可放开按近两年年平均纳税额5倍的额度上限限制;单户企业融资余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利息为年度实际发生的,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20%执行。市财政按贷款基准利率的10%给予贷款发放银行利息补贴。

三、“科技贷”业务贷款贴息政策

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我市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信用贷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科技贷”惠企政策。贷款对象为列入我市“科技贷”企业库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执行,不得另行收取保证金、中间业务费等其他费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给予贷款发放银行利息补贴,贴息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6:4比例承担。单户企业最高享受“科技贷”贷款额度500万,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到期由主办银行审查,可根据企业运营情况予以续贷、无还本续贷或先贷后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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